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6-20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时间、人员、方式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区别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特色与关键所在。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各学院须制定专业实践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实践时间、组织形式、过程管理、实践内容和考核方式等做出具体规定,并有专职人员负责专业实践的联络、实施、落实、管理和考核。实践前,各学院应做好组织动员、实践培训等工作,阐明专业实践的目的、任务、内容、成绩评定、时间安排、实践工作的步骤等。
时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人员: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方式: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原则上应安排在省、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集中实践。个别自主联系专业实践者,须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审查同意。非全日制专业实践可结合工作开展实践。
二、专业实践内容、要求
按照《聊城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聊城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试行)》的基本要求和各学院专业实践方案、实施细则进行。
三、专业实践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成员应包括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科研秘书等。
各学院领导小组要对专业实践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加强同实践单位的联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专业实践的联络、实施、落实、管理和考核,明确职责和分工。
实习费用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费中支出,包括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指导教师指导费、交通费、学生生活补助、保险费等。
四、学校对专业实践的检查、督导
学校督导组到各学院调研并深入实践基地,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数量和级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是由学院统一安排到现有省、校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进行,还是分散、自主联系专业实践。鉴于当前疫情环境较为复杂,建议各学院尽量减少分散、自主联系专业实践单位。
(二)实践基地对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的促进作用,校外指导教师配备,校内、外指导教师配合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情况等。
(三)省、校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经费使用,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实习专项经费使用,校外指导教师工作量酬金发放情况等。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要求,高度重视,认真整理、总结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情况,查找不足,根据各专业学位类型、特点进一步规范、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工作,努力建设一批优质专业实践基地,保证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五、工作安排
(一)6月30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召开专业实践动员大会,强调专业实践的重要性,讲解专业实践流程、时间安排、纪律要求和各节点注意事项以及安全实践要求等事项,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8月19日开学后,学生可直接前往实践基地,减少非必要人员流动。
(二)学院、研究生导师根据本专业特点,在学生离校前进行针对专业实践开展相关培训和安全教育等,确保学生专业实践的质量、稳定和安全。
(三)8月15日前,学院提交附件1、附件2,纸版签字盖章后,提交PDF格式电子版,邮箱niuxiao@lcu.edu.cn。
(四)附件3《聊城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4《聊城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研究生按专业实践流程如实、认真、不涂不划地填写。纸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一份装人事档案、一份装学位档案。
(五)专业实践返校后,各学院应及时组织学生进行座谈,总结交流(包括实践汇报,实践展览等),返校两周内各提交学院专业实践总结材料。学生实践相关材料、学院对专业实践巡视检查记录等文件、影像资料由学院统一装订存档。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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