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地理与环境学院副院长(本科教学)岗位职责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30 03:04:00  浏览:

  1.负责全院教学(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函授生)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于完成全院的教学任务负全面责任。

  2.制定学院教学计划和实施办法,经党政联席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全面了解本院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学期教学检查,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3.负责布置教学任务,调配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查各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听课、评估和定期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确保完成教学任务和提高教学效果。

  4.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提出聘请校外教师、兼职教师的建议,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后具体实施。

  5.负责组织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

  6.负责学院教学经验交流、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负责组织教研项目申报、实施与检查验收等工作。

  7.负责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抓好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及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工作。

  8.组织审定期末考试的各科试题,抓好期末考试的各项事宜。

  9.抓好图书资料、教学仪器、电化教学等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督促学生学籍管理、资料统计、报表填写、奖惩、日常的教务工作及教师工作量的计算、统计、核实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教学档案。

  11.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实施与结题验收工作,负责专业学科竞赛工作。

  12.完成院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