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与环境学院副院长(资产、实验)岗位职责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30 03:03:00 浏览:
负责全院实验教学和管理、大学生科技创新、资产管理;贯彻执行学校有关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和任务,定期向党政联席会议及全院教职工汇报主管的工作。
1.负责拟定本院不同专业的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施办法,交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2.抓好实验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教师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提出本学院实验教材的建设计划,组织落实实验教材的选用、定购和编写。
4.负责全院各实验课程教学质量督导检查与评估工作,开展相应的教学竞赛活动;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核算实验教学工作量。
5.负责组织实验教学改革座谈会、教学经验交流会和学生座谈会,组织开展各项教学研究活动和实验教研项目申报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研究水平。组织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工作。
6.负责实验教学档案的规划与建设及分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建设。
7.协助院长搞好实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人才培养计划及有关教师进修计划的制定与落实。
8.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抓好全院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搞好每次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年度办公设备的申报工作;抓好现有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
9.负责分管部位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承担学院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10.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和院领导交办的有关实验教学方面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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