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地理与环境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30 02:56:00  浏览:

  1.学院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负责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书记做好各种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确保良好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4.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主持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师资培养、行政管理等建设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

  5.会同分管院长组织制定本科生、研究生的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检查了解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质量。抓好教风学风考风建设。

  6.会同分管院长组织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加强与国内外的联系、交流与科技合作。

  7.会同分管院长组织教学科研设备、图书资料等购置、管理工作。

  8.负责抓好本单位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考核、奖惩。

  9.执行学校财务规定,负责学院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超出学院规定额度的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使用。

  10.协助书记制定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