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组织

聊城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22  浏览: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聊城大学下发的《聊城大学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截至202111学生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院级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聊城大学院级学生会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地理与环境学院学生会

院级学生会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实有 5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否

实有 22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否

实有 3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否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

2021.9.27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具体情况

院级学生会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地理与环境学院学生会)

         二、《聊城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学生会章程》


 

三、院级学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按照本学院选拔实际进行,统一标准,另外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聊城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遵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经院党总支团委校学生会同意,聊城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学生委员会常务代表委员采取差额选举,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选举采取等额选举。

二、学生委员会常务代表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各代表团讨论酝酿后,报大会主席团审议,再提交各代表团会议表决通过。

三、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3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全体代表表决通过;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已提名为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四、选票一律用黑色、蓝黑色或蓝色钢笔中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对候选人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如弃权的不做任何记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一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画“○”。画其它符号或书写模糊不清的为无效票。

五、正式选举时,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整个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得票超过到会代表半数者方可当选。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不能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作缺席处理,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八、选举设投票箱个,监票人员当众封箱,清点人数,按数发票。投票开始时,先由主席团成员投票,随后,其他代表按照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投票。正式选举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由计票人清点、统计票数。总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时,此次选举有效;总票数多于投票人数时,此次选举无效。

九、选举计票结束,由总监票人向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向全体代表宣读计票结果。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公布选举结果。

十、整个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如果选举中发生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大会秘书处

  20219

 

六、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927

2.地点:东校区4#C306

3.代表数量:73

4.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2021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聊城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聊城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报告》;

3)审议《聊城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学生会组织章程》修订案;

4)选举产生学院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

5)选举产生学院学生会新一届执行委员会及学生会主席及主席团成员;

6)选举产生出校学代会代表;

7)征集、商讨并汇总关于提交校学代会提案

 

5.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63DShngP1PdxcS8koFkcXg

6.现场照片:

 

七、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聊城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草案)

一、代表条件

1.聊城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如有意愿参加学生代表大会的留学生,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会议;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4.品学兼优,积极上进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信任;

5.责任感强,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们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名额分配

学院代表的推选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包含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校、院级学生会组织成员等,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原则上不低于60%,同时要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协调、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

三、代表产生

1.学代会、研代会代表。

代表的产生可采取学生自荐、基层班团推荐等方式报至学院,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并通过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本科生人数低于400人的学院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按照所分配的学院代表名额,推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突出的代表;代表名单须在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民主评议及监督。各学院推选的代表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2.列席代表。

地理与环境学院团委书记或学生会组织工作具体指导老师作为列席代表参加学代会、研代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大会拟邀请团省委、省学联领导、学校领导、相关部门及学院领导老师作为特邀嘉宾,参加大会开幕式。

聊城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20219月

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学生会秘书长

张秀荣